循善诱,前两天还跟我闹分手来着,不过我严肃地教育了她一顿,现在乖了,求着我别跟她分手,女人啊,啧啧啧,一个个都是非我不可。”
江三儿:“没事我挂电话了。”
“哎等等,给你看个东西!”
江清池把慕烟烛今天写的字给江三儿看。
八个字,用毛笔写的,通体看上去没有女生的娟秀,反倒有种看透红尘的荡气回肠。
江清池很得意,“怎么样,我媳妇儿写字特好看吧?”
江三儿:“你把你的小名告诉她了?”
“这不重要,你先说好不好看?”
“还行。”
然后江三儿也给江清池写了几个字,给他拍照发过来。
江清池没话说了!
江三儿写字,是全家最好看的,七分楷体的工整,三分草书的潦草,弧线收稍处落笔刚刚好,不多一点墨,也不少一点墨,每一个字都均匀得体,赏心悦目。
言念说,心稳的人才能写出一手好字。
就像江北渊写字,有种丰神隽永的味道,一撇一捺,都很霸气。
可江清池觉得,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他和江三儿写字,都比亲爹好看!
因为这事,言念特地叮嘱过俩儿子:
“记住,你们亲爹写字是最好看的,别比较,不然他给你们俩,一个被窝放条狗,一个饭菜放香菜,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们哦!”
江三儿怕狗。
江清池怕香菜。
这两招,足矣!
不过现在江北渊不在啊,只有江三儿在啊。
江清池:“我媳妇儿写字比你好看。”
江三儿:“你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爱情脑,再、见。”
切。
臭小子主动挂亲哥电话了呢。
江清池不恼。
爱情脑就爱情脑呗,反正他就是觉得,江烟哪里都好,他看她看不够。
……
隔天,慕烟烛在图书馆副楼的门前,发现了一株蒲公英。
要知道,这已经冬天了啊,竟然还能看到蒲公英,这一定是生命的奇迹。
她平时就挺感性的,特别是对小花小草小动物,她喜欢观察生活,一点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景物,都能吸引她的注意力,让她蹲下来看半天。
慕烟烛给江清池打电话,让他过来看蒲公英。
五分钟之后,一双干净的白色帆布鞋,映入慕烟烛的眼前。
她抬头,很好奇地问:“江河,你的帆布鞋,怎么每次都那么干净?”
“啊……我每天都刷鞋。”
“信你有鬼。”
这人很懒的说,有点少爷病,能坐着绝对不站着,还期待他每天刷鞋?
江清池没告诉慕烟烛,他宿舍床底下,有60多双同款帆布鞋,穿几天觉得脏了,就丢一双,不出意外的话,正好穿到放寒假。
“冬天怎么还会有蒲公英?”
江清池蹲下身来。
慕烟烛一句“别碰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,这太子爷直接把花拽下来,凭借着本能,对着远方一吹。
眼看着三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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