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620章:四塞不稳,父子密谋_大隋第三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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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比较安静,于是百姓主要都是逃到了襄阳、舂陵、房陵等郡。而巴蜀,也接纳了很多关中流民,可是据儿臣所知,这些人始终没有登入官籍之中。若是我们效仿隋文帝,在荆襄和巴蜀严厉的执行‘输籍法’,怎么说也能获得两三百万人吧?人有了,税赋、兵源不用愁。”

  一番话说得李渊怦然心动。

  这个‘输籍法’是隋文帝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,他利用这一手段搜括隐藏户口,以防止百姓逃税和抑制士族、豪强占有人口,从而确保朝廷收入,加强集权

  当时的天下经过几百年动荡,使户口隐漏日趋严重,世家大族、豪绅富户荫蔽了大量无地或少地的百姓,朝廷直接掌握劳力极少。尤其是打来打去的北方,由于有未婚者只缴一半租税的规定,致使地方户籍出现了一家只有一人的登记情况。有的世家门阀,一户之内藏匿数百家,人数多达十多万,朝廷赋税收入因此而锐减。此外,不少百姓为了逃避繁重的赋税徭役,或在法定服役年龄弄虚作假,或是隐瞒户口。这些现象严重影响朝廷的赋税徭役,削弱了朝廷的力量,同时也使均田制很难付诸实际。

  文帝先在北方清查户口,整顿户籍,编制“定簿”,以此为依据来收取赋税。仅在开皇三年这一年,就清理出包括五十万丁男在内的一百六十多万人。

  开皇五年,尝到甜头的隋文帝在全国大索貌阅,核点户口。所谓“大索”就是清点户口,对在籍编户成员的姓名、出生年月、相貌和身体特征都详细记录在册;所谓“貌阅”,则是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一一核对,验明正身。规定凡出现户口不实的情况,地方官吏里正、保长、党长要被流放,处罚相当严厉。同时又规定凡堂兄弟以下亲属同族必须分户,大大增加朝廷的财政收入,壮大了隋朝国力。

  但大索貌阅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世家门阀和朝廷争夺人口的现实,只要朝廷有赋税徭役,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有所好转。在这种情况下,文帝采纳了高颎的建议,实行了“输籍之法”。即由朝廷制定“输籍定样”(划分户等标准),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出查,令百姓五党(五百家)或三党(三百家)为一团,以“输籍定样”标准重新划分户等,以作为征调赋税、力役依据。由于朝廷规定的赋税、力役远低于世家门阀对佃农的剥削量,致使许多依附在世家门阀的佃农纷纷脱离,主动向官府申报户口,领走国家发放的土地,按规定纳税服役,成为朝廷的正式编户。

  大隋立国之时,全国人口不足400万户,而到了仁寿四年,在册的已经高达890万户,人口超过5500万,通过这些庞大的人口基数,开皇九年垦田地2000多万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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