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四百一十九章 渠道_电子重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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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个问题都没有解决。

  随身听使用的录音带,百分之90%都是盗版产品。更不用说最近兴起的VCD影碟,盗版率%都多。书籍产品有盗版,服装产品有盗版,漫画有盗版、插画有盗版,网络小说更是盗了又盗,甚至还要盗版网站去盗版知名盗版网站的内容……

  凡是文化、创意产业,莫不是盗版的重灾区。

  歌曲当然更不奇怪,如果单纯靠卖磁带赚钱,音像公司们早就都饿死啦。

  但是台下众人在泛翰娱乐推出的这套系统里看到了不一样的曙光,在日本想使用MP3必须有计算机,这对这时的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。

  不得不说,这个下载附件确实是一个天才的创意。但它最大的好处不只是带动了MP3产品的销售,更重要的是它开发了一个新的音像产品销售方式。使用魅动M2的用户,在这套系统面前就是天然的正版用户。

  歌曲的服务费收取也很方便,直接使用电信服务从电话费用里面扣缴,这已经是成熟的收费渠道。国内八十年代就有各种信息台服务,在申请上和使用上不存zài问题。用户通guò各种渠道得到歌曲的服务号码,然后通guò附件将魅动M2和电话线进行链接,拨打这个服务号码就可以将音乐下载到内存里。

  这在技术上来说,对泛翰研究院丝毫没有难度。

  MP3产品数量稀少的时候或许还看不出效果。一旦这种产品大量铺开,几百、上千万的销量打出来,那这些服务商肯定就是音乐类文化产品最大的渠道。在九十年代中期这个到处鼓吹营销为王、渠道为王的时代里,这样一条渠道要值多少钱?

  到时候光是从服务费里抽水,说不定都要比卖MP3产品更赚钱!

  不止如此,如果音像公司想推出新人,想推广新歌,想做市场活动……

  这里面的利润太大了!能坐在今天这个位置上的,哪个不是小有身价的?一千万说多不多,关键还是值不值得。他们都是冲着省级、或者一线城市代理权来的,但就是这些在各自行业里小有名气的人,想跟那些三流小明星吃个饭,或者发生点超友谊关系,人家都不会用正眼瞧你一下。

  但如果掌握了这样一条渠道,看上这些小明星还不是点菜一样?

  就算不说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,光是关系网的扩展,自己本业的其他生意要由此获得多少方便?

  厦门远华那个“红楼”可不就是凭着这样的手段,撑起了他的走私帝国?在场的这些人未必有他那样的本事和手腕,但这其中蕴藏的利益,却也足够搅动人心了。

  于娟笑着看到饵料已经投喂的差不多了,见好就收道:“泛翰集团将于本月18日在渤海省绣城召开第一届代理商大会,届时将会推出第一批一线城市的代理权。若有希望与我们合作的企业,请准备好自己的资质文jiàn、代理市场推广计划标书和一千到一千五百万的保证金,我们将公开招募魅动M2的代理商。”(未完待续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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